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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二年制在職專班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補修大學部基礎學分課程,可抵免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50學分(各系得為更嚴格之規定)。 研究生可抵免之學分數,以應修畢業學分數2/3為限。
步驟一 :至學生選課系統中「學期課程查詢」查詢歷年課程,作為填列抵免科目之參考
步驟二 :點選學生教務系統,進入成績系統,再選擇「學生申請課程抵免資料維護」
步驟三 :列印「抵免學分申請表」並於每一張申請表簽名及留下聯絡電話
步驟四 :「抵免學分申請表」(請附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正本),於規定時間內分別送達所屬各系所辦公室及通識教育中心審核(可電洽學系詢問郵件或親送方式)
步驟五 :待各系所辦公室、通識教育中心審核完畢後,分別轉送教務處課務組複核
學期 |
抵免學分系統申請時間 |
送件至系所/通識中心 |
送件至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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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期 |
113.08.26(一)09時-113.09.06(五)17時 |
113.09.06(五)前 |
113.09.13(五)前 |
第二學期 |
114.01.20(一)09時-114.01.24(五)17時 |
114.01.24(五)前 |
114.02.14(五)前 |
※「抵免申請審核結果查詢」可於學生教務系統中自行查詢。
※各項考試備取學生,請洽學各系所辦公室。
※ 系必(選)修及跨系選修問題,請洽所屬各系所辦公室;通識課程及共同必修問題,請洽通識教育中心。